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

国人表现还不够优雅

社会优雅程度调查显示
公共场所和公交车上 国人表现还不够优雅

(2010-04-23)
● 王润
  新加坡社会的优雅程度较去年有略微的提高,但多数人认为国人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行为还有待改善,这两方面也被认为是显示优雅社会的重要指标。

  新加坡行善运动理事会今年1月至2月间,对1000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进行调查,了解他们对新加坡社会优雅程度的满意度,所得到的满意度指数是61,比去年进行的较小规模调查结果高出3分。

  调查让受访者对新加坡人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场所、学校、家庭和驾驶六个环境中的51种行为举止进行评估,用1到10分表达他们的满意程度。

  有49%的受访者对我国社会的优雅程度表示满意,其中年龄介于15至29岁的年轻人比介于30岁至55岁的年长者的满意度高。

  调查也发现,国人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行为对社会整体优雅程度影响最大,受访者认为提高这两方面的优雅行为非常重要,但目前做得还不够好;在工作场所、学校和家庭的优雅行为虽然不被认为是体现优雅社会的重要因素,但国人的表现相对较好。而有关驾驶方面的行为却被认为既不重要,也做得不好。

  对于新加坡人在自己社交圈内的行为相对比较优雅,新加坡行善运动秘书处总经理郑天佑说:“行为优雅的人在私人和公共场所都会尊重他人和为他人着想,同等对待家人和陌生人,如果我们可以感谢家人准备晚餐,我们也应该感谢那些在餐馆为我们准备食物的服务人员。”

  调查显示,特别有待改善的行为包括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在用餐场所的举止如不霸位和用餐后主动让位,不大声讲电话或播放音乐,主动移向车厢内较空的位置和主动把没有标注“优先座位”的位置让给有需要的乘客等。

  不过,国人在使用“请”、“谢谢”,为他人按住电梯门,与人打招呼或微笑,不插队,有需要时将手机消声等方面做得比较好。

  比较今年和去年的调查结果,所调查的51种行为中,有27种行为较去年有进步,其中公共交通工具上9种行为全部都有所提高。

  为了更好地了解新加坡社会的优雅程度,新加坡行善运动理事会主席许宝忠说,明年的调查将考虑包括居住本地的外国劳工、游客对新加坡社会优雅程度的看法,以及在其他国家进行优雅社会调查,使优雅社会指数有更高的参考价值。
  郑天佑说,要提高社会优雅程度,周围的人对优雅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非常重要。

  他用一个例子说明:“有个年轻人在地铁上给一名有需要的人让座,招来很多人的目光,让他感到难为情,脸顿时红了,旁边有个乘客说了一句‘做得好’以示肯定,那名年轻人立刻露出笑容。”

  为此,新加坡行善运动在本月初开始与公交公司和快餐店商讨,如何推行一些可以计算行善行为的措施,比如在地铁或快餐店安装摄像机,记录每天有多少人主动让座或清理餐盘。

  为从小培养国人行善,新加坡行善运动理事会积极与学校合作,今年有131所学校加入“新雅之友”(Friends of Singa)计划,在校园内推广行善运动。

  理事会也为有新意的行善项目提供最多1000元的活动经费,至今有10组学生获得经费。

  优雅社会调查结果中,有高达45%的受访者属于漠不关心的一群,选择“不管、不知、不在乎”,认为事不关己。

  负责进行调查的Added Value Saffron Hill公司执行董事伍尚辉说,这个现象并不只出现在本次调查,在他们做过的很多调查中,这个组别的比例都相当高。

  他说,这组属于中立的受访者,新加坡的人数会比其他国家高,他们不愿意表达意见,也不愿作出决定,在调查问卷中总是选择中立的选项,但如果能够让这些人感到他们所表达的意见有影响力,让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其中,他们就会表达想法。

  伍尚辉也指出,这组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年轻人。

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

关注虐佣事态的两个趋势(2008-09-24)



关注虐佣事态的两个趋势

(2008-09-24)

● 李顺福


  在短短的一周内,报刊上登载了三起虐佣的新闻。在第一起事件里,一家三口,包括37岁男雇主、妻子和岳母,被控在去年的三个月内虐待23岁的印尼女佣。他们共面对拳打、掌掴、拉头发、抓头撞墙等41项虐佣罪。

  在另一起事件里,一对年轻异族夫妻被控五次对女佣使用暴力,包括抓她的头撞墙,各被判坐牢三周。

  第三起更为严重。一名29岁的印尼女佣,被年仅24岁的雇主、同住朋友及后者一对儿女虐待了四个多月,她不堪折磨,从二楼厨房窗口跳下逃跑而受伤。有一次,雇主因女佣没得到她的同意去冲凉,拳打了女佣的脸,硬将她的嘴拉开,让朋友18岁的女儿拔掉女佣的两颗门牙。

  18岁的女被告因而被判入狱26个月。承审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等人年纪轻轻,却做出惨无人道暴行,尤其是强行拔掉女佣门牙的举动,令人发指。

  或许生活的压力使国人的精神经常处于紧绷状态,脾气也跟着浮躁起来,家里的女佣也就成了方便的出气筒。但吊诡的是,尽管肇事者面对更高的刑罚,照片也在媒体上曝光,但虐佣事件在近几年来不但没有收敛,还有日趋严重的迹象。

  依笔者的观察,有两个趋势值得国人关注。第一,家庭成员集体涉案的例子似乎有所增加。在以往的个案里,一般上我们看到的大都是雇主或者其配偶单独涉案,夫妇联手的个案相当少见。在最近曝光的个案里,不单雇主和妻子涉案,雇主的岳母也参与一份,联手虐佣。还有朋友、朋友的孩子等等,这是集体的暴力。

  第二,肇事者有年轻化的迹象。在第三个案里,其中一个犯者只有18岁。


媒体应暴露
虐佣的丑陋性

  笔者认为,虐佣犯罪年轻化已是一种社会问题。社会风气的败坏教坏了我们的年青人,使他们成了街头党和校霸。回到家里,如果家长疏于管教,而本身也自视高人一等,那孩子就会有样学样把女佣当下人看待。

  对女佣施以暴力的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清楚地告诉我们,虐佣已经不再是孤立事件,而是我们社会里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不但对我国国际声誉有损,它对国人引以为荣的教育制度也是一大讽刺。日前便有非官方组织动员到演讲者角落示威,要求国人关注虐佣事件。

  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在教育方面,我想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除了罚款和坐牢外,违犯者必须被强制参加专业辅导课程。在课程里,除了自我检讨,犯者可以通过类似“角色扮演”(role play)的方式亲身体验虐待他人和被虐待的感受并从中学习。课程也应该包含有恰当的单元唤起学员的羞耻心。

  第二,在学校里,配合学校关爱周的举行,学生可以训练成为关爱大使。在学校里他们可以照顾学弟学妹,而在校园外关心老弱人士,包括家中的女佣。我想,这类活动对价值观的培养是有益处的。

  第三,通过媒体,制作类似《绳之以法》的电视系列节目来提醒公众虐佣的丑陋性并警惕国人不可以身试法。另一方面,当局或许应该检讨目前的刑罚尺度并考虑加强它的阻遏作用。对造成肉体伤害的案例,或许肇事者都应面对牢狱的刑罚。

·作者是本地资深文化工作者

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

器官能否交易仍然矛盾尖锐(2008-08-07)




器官能否交易仍然矛盾尖锐
(2008-08-07)


  器官交易是否应合法化,显然是个巨大的两难矛盾。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数目永远超过可供移植的器官,但几乎所有国家都明文禁止买卖人体器官。而据悉,在绝无仅有的器官交易合法化国家伊朗,由政府控制器官买卖价钱,还是出现了贿赂情况,人们会把器官卖给出价较高的一方。

  诚然,站在一般宗教信仰与道德立场来看,人体器官只能由施者捐献给患病的人,不该成为商品。任何涉及器官“交易”、“买卖”的行为,都是不能允同的。


  不过,现在面对这个两难矛盾的是新加坡。本地情况是,靠捐献(即遗体捐献和活体捐献两方面)获得可供移植的器官,仍然有欠理想。以肾脏移植手术来说,患上肾衰竭的病人每每要等上九年的时间,才能找到配对的器官。目前,肾脏的捐献仅可满足50%病患的需求,意味着有一半病人在绝望中度过余生。


  针对这个问题,卫生部长许文远上月中在国会中提出,虽然器官买卖合法化不会在短期内实施,但如果可以找到可行方法,避免出现黑市器官买卖、穷人被剥削的情况,器官买卖合法化“并不是全不可能”。许文远提出的看法是探讨性的,他也强调我国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政策,确保器官捐献者的利益获得保障,成为第一个全面照顾器官捐献者的国家。


  这个课题引起社会热烈讨论,本报“交流站”上,赞同与反对的意见都有,形成对照。


  国内外医学界对此的反应也相当强烈。据了解,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器官移植学会”上月底曾致函卫生部长许文远,重申该学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而新加坡医药协会会长黄长彦医生,则在最新一期的协会通讯刊物发表文章,以个人名义反对器官交易合法化,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疑问。


  黄医生在文中透露,医药协会理事会的16名委员,上月中通过电邮进行两个星期的激烈讨论之后,四分之三的委员投赞成票,因此医协公开表明反对器官交易。


  当然,这个问题是复杂的,而对于新加坡,目前的焦点也的确在于:如何在符合普世道德观,在不抵触《人体器官移植法令》的情形下,扩大可供移植器官的来源。


  本月1日,许文远在“美国医学会杂志—国立大学医学中心”医疗大会致词时指出,即使器官交易的辩论引起了两极化的反应,但国人其实已经对四个基本原则表示认同,其中一个共识,是国人同意自愿器官捐献者和遗体捐献者的家属应该获得有意义的补助。


  许文远提出了“补还”(reimbursement)一词,以取代之前的“报偿”(compensation),这个观点得到政府国会卫生委员会主席哈莉玛的赞同。事实上,世卫指导原则也表示,器官捐献者可获得合理的补偿,但只包括:移植手术的费用,以及补偿捐献者休养期间的收入损失。


  然而,也正如哈莉玛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承担器官捐献者的医疗照顾、治疗、身体检查等费用,固然是正确的做法,但归根结底我们的问题应是:既然西班牙和挪威在没有金钱报偿的情况下能有很高的活体器官移植率,“我们为何做不到?”

  哈莉玛和本地的专家学者都指出,在西班牙和挪威,捐出器官救人活命,已普遍公认为一种崇高的美德。而另一情形是,这两国人民也比较懂得照顾本身的健康,所以“可供移植的器官”也较多。与之相比,本地每三个愿意捐赠肾脏的亲人中,就有一名因为健康问题被拒绝。


  无可疑问,器官移植并不单纯是个交易应否合法化的问题,除了政府的立法与政策,这里同时牵涉了国家的人文素养和卫生保健,值得我们想方设法去进一步提升,器官移植的两难矛盾才得以缓和。




建设优雅社会不放松(2008-08-19)




建设优雅社会不放松
(2008-08-19)


  过去多年里,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在提倡建设“优雅社会”,并为此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礼貌运动,目的是要把新加坡塑造成更文明、更温馨、更干净、更有秩序的家园。

  现在,审视一下新加坡的生活环境和人际交往情形,我们感到过去所做的努力都没有白费,很多方面的变化和进步都是很明显的。不只是我们自己有这种感觉,前来旅游的外国旅客大多都会对新加坡留下很好的印象,对这个社会的好感乃至羡慕经常是溢于言表。

  可是,正如李显龙总理前天在国庆群众大会上所说,新加坡社会的文明程度还不够理想,需要持之以恒地花力气去做广泛深入的教育工作。就我们的感觉来看,虽然民众的言行举止在整体上是不错的,但缺乏公德心和责任意识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无法体现出这个现代文明国家应有的形象。

  李显龙总理在国庆群众大会演说中举例说,很多民众都不习惯说“请”字,在食阁用餐后也不主动清理餐桌和归还托盘,等等。当然,不够文明的言行举止,远远不止这些。例如,乱扔杂物的现象不只在组屋区和其他公共场所发生,即使是在高尚的私人住宅区,同样有类似情形。在有些组屋区的电梯里以及在信箱附近的地上,随时可见随手扔下的广告传单和空饮料罐等。更令人生气的是,还有极少数毫无公德心的人,竟然在电梯里便溺。在如此强调“优雅社会”的国度里,今天依然看到这种丑陋的行为,即便是为数极少,那也是不该的,是我们无法容忍的。

  文明社会的标志不只在于人民丰衣足食,也不决定于是否住豪华的房子,驾驶高级汽车,穿戴名牌服饰,让子女上名牌学校。文明社会的标志,在于无论贫富贵贱,所有国民都能够相互尊重,以礼待人,安分守己,不自私自利,不损人利己;在于居高位者不盛气凌人,住豪宅者能平等对待家中女佣,驾驶豪华汽车者不做“路霸”;在于地铁和巴士上尊老爱幼,彼此礼让座位;在于即使没有罚款警告,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所有公共场所的秩序和规定。

  毫无疑问,任何国家都有一些损害整体社会利益和形象的害群之马,而我们周围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也不能抹杀我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在建设优雅社会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李显龙总理在前天的演讲中也提到,最近几年,新加坡在举办大型国际会议期间,广大民众都表现出了良好的整体素质,这是值得欣慰的。

  尽管如此,我们还要看到自己在一些方面的不足,以便不断改进。下个月,F1方程式公路赛就要在新加坡举行,接下来还要在明年主办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以及2010年的青奥运。这些大型国际活动都是展现新加坡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更应该成为鞭策所有民众培养礼貌意识和习惯的重要契机。

  在国庆群众大会上,李显龙总理不厌其烦地列举了悉尼和北京两个城市为主办奥运会所作出的各种努力。言下之意,显然是希望广大民众能向这个两个城市的民众看齐,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所以国人无论是在平常,还是在面对外部世界时,无论是待人还是待己,都要用热情、诚意和礼貌,去塑造一个令人愉悦的环境、令人尊敬的国家形象此正其时。

2008年8月2日星期六

老人课题


站长的话
(2008-07-31)



  老人院的老人平日没有亲人探访,可是在农历新年后,亲人知道老人收了红包,就来把他们身上的红包搜刮一空。读了这样的新闻报道,难免要慨叹世风日下矣。有人忆述20年前一段往事,一名年轻妇女把患上痴呆症的家婆带去光明山放生池旁“放生”,也引起不少读者同声叹息,孝道焉存!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这种传统价值观肯定必须设法维护和加强,而孝道更应从小在家庭和学校适当地灌输,贫困不能成为遗弃年迈父母的理由,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这个小康社会,当然更不应该。羞辱不肖子女也许是一个办法,但治本之道,仍然要从教育和遏止社会过度的功利主义风气着手。



老人应自求多福
(2008-07-31)

● 叶桂馥


  老人被“放生”,悲哉哀哉。

  早报日前以“老人院这种‘牵手’让人心酸”为题,报道老人被“放生”的新闻,笔者本人是耄耋之年,虽然得天独厚,身体还算健康,能够独立生活,经济上也还能自立,但是读了这则新闻,也不免感慨万千。

  居士林的李木源先生说:“华文教育式微,社会的价值观也改变了,新加坡已经变成一个无情的地方。”我活了这一大把年纪,亲身经历,耳闻目见,对李先生的话,也深有同感。

  现在年轻一代的人,因为受到功利主义影响,只求在学校考试考到很多优等成绩,有机会进入大学考取学位,毕业后到社会工作,可以找到待遇优厚的工作,享受美好的物质生活,享受人生。工作几年后结婚生子,疼爱老婆老公和儿女。

  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但依我个人的经验和观察,年轻一代的人大多数只照顾自己,吃喝玩乐,而忽视父母的养育之恩,没有好好奉养年老的双亲,对父母的爱护视为次要。如果父母富有的话,看在钱份上,金钱挂帅,舍不得把他们“放生”,但是却往往因为财富的分配而会发生伤感情的纠纷。

  回忆几年前,报章刊载一则类似的新闻说: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带了一个患上痴呆症的老妇人到一家老人院,以虚假的地址、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办理入院手续,缴交了200元的入院费后,就把那个老妇人“放生”在老人院,以后再也没有回去探望她。那对夫妇以这种手法遗弃他们无依无靠的老母亲,是多么残酷与绝情,把年老的母亲当成垃圾丢弃,多么令人气愤。

  在社会上好像这种情形被“放生”的人,相信都是贫苦人家,他们一生是弱势一群的人,为了生存做牛做马把儿女养育长大,到了年老的时候已经体弱不堪,没办法自力更生,不孝的儿女把他们“放生”了,他们在水池里已没有能力找生活了。

  综合这些事实,我个人的感想是:人到了老年,如果还有办法的话,最好保住一些老本,不要为了讨好儿孙的欢心,随便把钱财花了,或先把房地产或金钱分给儿女,谁也不能担保儿女不会变心。因为,现在的社会价值观太现实了,很多人认为孝顺父母已是旧时代的事,老人应该自求多福。

作者是91岁老人


老者的悲哀
(2008-07-31)

● 沈文凤


  华族传统孝道已沦落至不可救药的地步吗?

  有人将老迈多病的母亲“放生”到老人院后,一去不顾;有人到老人院去,牵完手,盖完手印,只管领“利”去,不管老者死活。

  老人的确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尤其对一个低收入的贫困家庭而言,更是一种包袱,因为他们除了生活起居的基本问题,还可能需要昂贵的医药费。不过,这又有多少人能幸免呢?难道年轻的人不会有老去的时候吗?有谁能保证自己年老时不会生病,需要家人的照顾呢?

  我们的人口逐渐老化,乐龄人士将越来越多,倘若人人都不照顾年老父母,老人问题会更加严重,势必给国家社会带来严峻的难题。解决老人问题的关键系在继续发扬孝道精神。

  我们也应该鼓励人们举报那些不肖子女的不道德行为,将他们的“卢山真面”公诸于世,让人唾骂,这样当可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

  新时代的一群,也受过教育,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应该会也应该尽早替自己计划一番,规划未来的生活,为退休生活作打算,自己有分寸地准备,就不用恐怕年老时没人照顾,或者成为别人的包袱,而能轻松地面对“银发”时的生活挑战。要明白靠人是很难的事,能尽量少靠就是好事,也不会使人厌嫌。

  我们也应该向那些有生活目标的“银发族”学习,看他们已经步入高龄,尚有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生活充实,活力十足,龙马精神,即使到了暮年,也神采奕奕,老当益壮,可谓黄金的乐龄岁月。

  以人比人,将心比心,你若不想成被嫌弃的人,就别做那个嫌弃他人的人。

路霸课题




路霸何其多 
(2008-07-29)

● 吴莲珠


  某天清晨,我到勿洛蓄水池晨跑。当时天蒙蒙亮,我把车子停好便与朋友晨跑去了。45分钟跑回来时,我的车左前角边,出现一道被车刮擦过的痕迹,有17公分长,12公分宽,半至1公分深。看来应是停在我左边的车子所肇之祸,但车去证据无,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我只能哑子吃黄连!循规蹈矩地停车也能惹来事端,在我说来已非第一回。

  几年前与友人到如切某面摊吃虾面,我把车子停在路旁。由于停车位窄小,车停好后才发现它“紧贴”着后面的一辆车。当时一个约莫40岁左右的男性车主,凶神恶煞,气冲冲地走来理论,开口便要钱。我们检查该车,一点伤痕也没有。但车主硬说车牌的漆掉了,要我赔个新牌,还喊打喊杀,拿商店的扫把要砸我的车。我急中生智叫友人拿相机要把他的样子拍下,他才收敛些。最后我没赔他钱,只给他做个新牌子。那人心不甘、情不愿地张扬而去。事隔多年,我也难以忘记这么蛮横无理取闹的人。

  几个月前又有一次,我的车刚刚驶进勿洛北第四道停车场,有一个粗心大意的司机,倒车只看后面,不看旁边,眼看他的车就要撞上我的,我急忙大力按响车笛,对方车子及时刹车。但见满脸横肉的司机,怒气冲冲地下车来,恶人先告状,指着我鼻子叫骂:“喂!谁叫你乱按喇叭?你会不会驾车?有没有执照?”看他的来势与架势,如果我是男的准得挨他的拳头了。再看看他车上的两三个小孩,这幅样子还是人家的父亲呢!我只好笑笑说声对不起,这才了事。

  屈指数数,我们的礼貌运动已不知推广了多少年,公路上的情况怎么却似乎一丝没改善?光天化日之下,路霸依然到处张牙舞爪,目无法纪!

  我在国外书报上的好人好事版,常读到公路上叫人激赏的事,比如在无人见证之下,撞了你的车还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络号码叫你去找他之事。我不知道新加坡人什么时候才会这么文明?20年后?30年后?但愿优雅社会不会永远停留在理想层面。


女佣课题

女佣与雇主权益理应并重 
(2008-07-22)

● 戴金龙


  有人建议护照应由女佣自己保管,才符合人权,却有否想到雇主的权益?女佣没有护照尚且可以脱逃,有了护照在身,不是更无顾忌,随时可以逃跑?那么,雇主的5000元保金被充公,又有谁同情?

  朋友的女佣在打扫房子时,无意中发现了朋友收藏她护照的地方和近两万元现金,她竟然拿了立即逃回老家,连行李也没收拾。朋友即刻报警,但已无法找回女佣,除了失窃两万元现金外,5000元担保金也泡汤了!

  另一起案例,是我母亲的女佣与到她屋子装修的工人私奔至马国结婚,让我母亲白白损失5000元押金。由于母亲过于相信女佣,而女佣也已在她家工作了近5年,所以母亲从不扣押女佣护照,之后知道她在马国已结婚(一年后才得知),并育有儿子,虽为她高兴,却也还在心痛那5000元。

  曾有调查显示,我国女佣的薪金是全世界最低之一。但若加上押金与高昂女佣税,雇主为女佣付出的总开支并不低,只不过这些钱都没进入女佣口袋罢了。

  当局每每在为女佣谋福利的当儿,都把责任推在雇主身上,却忽略了雇主应有的权益。一再要雇主待女佣更人道,让她们享有更大自由。但若女佣犯错或落跑,受害最大的往往是雇主,不仅失去5000元押金,还可能会被怀疑虐佣。

  如果当局肯减收女佣税,相信多数人不会介意把减少的部分列入女佣薪金之一部分吧!至于5000元押金,我认为,应由雇主与女佣各承担一半,明文规定,谁犯错即充公其那份,这才公平。

  此外,保险也应由双方承担。而雇主省下的押金和保险费,都换算加入女佣月薪内,这样才能真正显示女佣的实质薪金。

  我国女佣薪金并不低,只不过大部分已转变成各名堂而进入了各有关方面财库里吧了!当局实有必要检讨,以便与世界趋势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