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陈冠希事件

赵琬仪-欲照风波里的危机管理(2008-02-13)
● 赵琬仪
电邮: pupuflying@hotmail.com


  入题前注明,本文不用“淫照”。“淫”不“淫”应该由大众判断,信息播放者不忙做道德判官。

  香港迎春假期,茶余饭后的话题离不开“哗!你点睇淫相依件事件?”

  女儿还在念小学的C马上说,这是教女儿的时候——教她交友谨慎。事件牵引出来的后果,看她怕不怕。孩子懂得礼义廉耻,是真正考验父母的家教成功与否的指标。

  喜欢比较双城的S问:如果事件发生在新加坡?你们会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要从很多方面回答。官方处理和民间意见不一定手牵手。我是新加坡人,但可代表不了所有新加坡人。

  拍摄者、被拍者、传播者(包括在网上发送照片以及报道事件的大众传媒)、负责调查事件的警方、修订网上传播条例的司法单位,甚至牵涉在事件中的亲友,他们怎么handle这起事件,都影响事件发展。

  香港一些媒体用字不留余地,明刀明枪指拍摄者和被拍者“死蠢”。他们行为不明智是肯定的,但再蠢的行为也有。不成熟的人做了不成熟的事,又非常不成熟的处理事后,一不小心釀成大祸。指斥人家蠢,不见得自己有多聪明。

  反观事件主角的长辈们处理媒体追问,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三两拨千斤,没让媒体有缝隙再造头条新闻。本来就是关起门的事,便不应该开门放闲人进来。

  香港警方是事件另一个话题焦点。警务处处长一句“管有淫照也犯法”;助理处长一句“网友不是朋友”,搞得香港网民哗然。刚过去的星期天,数百人走上街头抗议警方执法不公,认为警方应该逮捕拍摄者,而不应该只向嫌疑传播照片的人兴师问罪。

  事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冲力越猛。

  回到事发起点。有人没有小心看管私人物件,让别人有机会不问自取,投进虚拟世界的茫茫网海,邀请更多人参与传播。

  责任分两种:道德上和法律上的。香港警方高调办案,凭借的是法律之名,维护法纪。香港网民高调抗议要追讨的是道德责任。问题是不问自取的人怎么还有人声援他,认为引人犯罪的人才是罪魁祸首。除非有法律明文列明,愚蠢犯法。

  争辩议论时,最忌偷换概念。你讲A,他讲B,我讲C,几时讲到天亮?

  事件发展到今年,欲照继续“新鲜”出炉。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为涉嫌事件的女主角喊停!?

  如果morally,大家无法接受年轻女生的开放,please bear in mind她们拍摄时还不至于开放到要公开情爱日记。把自己一时的快感建筑在别人终身抱憾的失误上,也不会好人到哪里去。这年头,凡人喜欢play god(扮演上帝),却忘了怎么扮演好文明的成年人。



满城风雨话欲照(2008-02-24)
● 杨保安


  香港艺人陈冠希及众女星的欲照丑闻,不仅在香江激起滚滚浪涛,也紧扣住海峡两岸及全球华人的眼球。陈冠希星期四的记者会,吸引了海峡两岸三地的许多媒体进行全程直播。据报道,北京当局要求大陆网站停止直播记者会,但许多网站为了点击率,对禁令不加理会。

  这个被大陆媒体形容为“艳照门”(灵感取自美国尼逊总统下台的“水闸门”丑闻),具备了头条娱乐新闻的多种元素:影迷的青春偶像赤裸的情欲画面、无形之手分阶段将欲照贴上网站,以及未经证实的黑社会幕后操作。它满足了人类的偷窥欲与好奇心,也刺激了报章的发行量及网络的点击次数。

  这事件发生后,不仅是香港警方到处追查,北京及台北当局也在捉拿欲照的分发者。北京更进一步要求大陆的网站过滤这些欲照,不让它们上网。八家中央网络媒体,在北京举行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签约仪式。

欲照引发思考

  欲照从八卦新闻晋升为华人世界的“大事”。这事件的发生及各地政府的处理方式,也引发了更深层的反思及讨论:公众人物的道德操守是否纯属个人或延伸到公共领域、网上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点、无形之手分阶段将照片贴上网站的对与错等等。

  如果欲照不是华人社会熟悉的艺人,这些上网欲照充其量也只不过是网民的垃圾邮件,而不太可能演变为艳照“门”(丑闻)事件,也不会在华人社会那么的躁动。虽然这是流行文化极度阴暗的一面,但不雅照片能够这么急速有效地在两岸三地及其他华人社区流传,并引起那么大的关注,是否也可为今后这些区域的良性互动,提供一些启示?

  首先,互联网是欲照传播的载体。根据报道,陈冠希将个人电脑送去修理,导致电脑储存的欲照落入他人之手。这些照片过后分批上网,然后迅速在海峡两岸三地及全球华人社会中流传。谁是上载照片的始作俑者?为何照片是分批上网,而且在上网前在网上还有预告?这背后是否有组织?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答案。

  但这事件进一步展示了互联网传播信息的力量。在虚拟空间,网民可以隐藏身份,从事许多过去无法进行的事情。即使是威权政体,也难以控制网民的行为。传统的审查政策,在虚拟空间显得无力及滞后。

  中国去年发生的华南虎照片风波及最近揭发的藏羚羊合成照片,都是网民的杰作。要不是互联网提供的平台及身份保密,一般读者是不太可能冒险揭密及向权威或大机构挑战。

  其次,欲照事件进一步反映了流行文化的力量。流行文化轻易超越政治藩篱及国界,紧扣人心。流行文化通过形象的语言及画面,容易在民间掀起热潮,从而吸引更多的旁观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有“国学超女”之称的于丹,去年便成功地以流行文化的方式,深入浅出解读《论语》。她所到之处(包括新加坡)吸引了不少人,掀起“国学热”;她出版的两本国学书,还创下总销量600余万册的纪录。虽然有儒学学者质疑国学热是否正确传授儒学,但流行文化往往能叫座。

  此外,欲照事件的受众,主要是两岸三地及其他地区的华人社群。虽然陈冠希曾经在好萊坞的影片出现过,但他在西方的知名度不大。中文的流行文化在国际上的渗透,目前还是相当局限,但随着中国的发展,这个局面或许很快就会改观。

  互联网、流行文化及中文媒体的推动,加大了不雅照片上网的冲击力。这个方程式是否也可以转成华人文化良性互动的动力?


黄向京-是谁天真?(2008-02-20)
● 黄向京
电邮:
huangxiangjing@hotmail.com


  香港艺人陈冠希与众女星的欲照所引爆的风波,令港人逢人便问、被问:你看了吗?

  两情相悦,男欢女爱还不够,还要边做边表演,互相录影拍照留念,只能说是陈冠希的私癖。身为艺人,若一点性魅力也没有,怎么可能在娱乐圈混?相信坊间不少男人暗里羡煞陈冠希情场如此得意。

  这场风波殃及池鱼,让他好过的女星间接成为“受害者”,加上公众形象一时受挫,戏份被删等,波及钱途,陈冠希才勉为其难道歉,却一直强调: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私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他的粉丝们,看到了吗?

  可是,陈冠希会“天真”地以为,艺人也该保有自己的隐私权?那么,他干吗开博客记录自己的生活与心声?艺人到底靠什么演艺才能,才有如此不成比例的名与利?长得帅?有桃花粉丝缘?会演戏?会唱歌?对此,台湾名电视主持人蔡康永早就点破:艺人的名利场包括付出隐私权的代价,不然,艺人当真以为唱一首歌、拍一出戏,就值那么多钱?

  风波中形象受挫更重的,该属女主角们。女主角之一阿娇替儿童剧配音,形象一向正点,多年前还因遭偷拍而哭天喊地,表演清纯,这次,一些家长和粉丝们不由感到受骗、恼怒,怎么“玉女”突变“欲女”?阿娇在压力之下开记者会,说她以前“好天真”、“好傻”,现在已经长大了。家长和粉丝气愤不过,也说:是我们“好天真”、“好傻”。艺人苦心经营的形象的假面一旦被剥开,如此赤裸裸、坦荡荡,令人一时难以消受。

  娱乐圈当然不是神坛,艺人绝非善男信女。艺人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公众形象之外,也有私生活,其不可告人的一面。艺人经过娱乐公司幕后人员的精心包装与媒体的塑造,在公众眼里形成一种公众形象,而但凡经过塑造的公众形象都有其虚假的一面,尤其是艺人,透过影视的角色扮演形象的伪装塑造,可以距离真实很遥远,万不可当真。

  阿娇不是好莱坞的“骚包”帕斯希尔顿(Paris Hilton),后者私生活糜烂,众所皆知,毫不作伪,男友将其性爱录像公开,影响不大。天下的粉丝早早认清这一点啊,不然,一味追捧、疯靡某艺人偶像,然后,一味愤怒、作呕,能怪谁?只能怪自己“天真”?纷丝也要长大啊。

  经此风波,娱乐圈是不是“淫窖”?这要看看官的道德尺码。娱乐圈更多是名利场,谁红,谁就有价码。搞不好,这些男女主角越经媒体炒作,越红?另一女主角张柏芝的欲照最坦荡,近来香港媒体报道她已露面复工,广告照拍,钞票照赚。

  这场风波提醒女生要懂得爱惜与保护自己,不要“天真”地留下爱的证据,以免日后情海生波,成为把柄。即使曾经“天真”,也要懂得“删除”(delete)这个key。香港专栏作家陶杰就说,所谓的家教,不是让女儿学钢琴、跳芭蕾、学法语,而是告诉女儿:不管是男友,还是老公,无论爱得多火,千万不要自拍,“最多最多,送他一条毛”就够了!

  不过,放心,只要不是公众人物,即使给人放上网,也没人看的。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网上大把。



陈冠希事件引起的反思 (2008-02-23)

● 邱震海(香港)

  香港娱乐界艳照事件,随着主角陈冠希返港举行记者会而告一段落。但事件产生的涟漪、争议和深层困惑却不会就此停止。从过去一段时间来看,由于事件的突然性、涉及公众人物的特性以及法律的不完善,在到底谁是加害者和谁是受害者的问题上,人们使用完全不同、彼此混乱的标准。但事情发展至此,应该是静下心来做一些深层反思的时候了。

道德自律与法律受挑战

  笔者认为,此次事件可以为人们提供道德、法律和社会责任三个层面的反思。首先,就道德层面而言,涉及公众人物和网民两个部分。从公众人物而言,虽然法律没有、也无法做出明确规定,但陈冠希与众多女星之间的隐秘之事,还属于个人道德需要自律的部分;更何况有些女星已经被视为少年儿童的偶像。因此,这样的事情在公众中产生的冲击效应,是可以理解的。

  从网民来说,虽然目前的法律尚无法做出明确规定,但在明知照片不雅和其属于公众人物隐私的情况下仍广泛传阅,虽然只是满足人性中窥视私秘的本能,但从道德层面来说,所有的人都有反思的空间。

  其次,从法律层面而言,由于互联网的产生,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在这种情况下,在陈冠希事件中,到底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显得十分混淆,因此才有了香港警方后来遭到抨击的规定,包括北京警方日前做出的某些规定。未来在法律上,这些也绝非毫无探讨的空间。所有一切都是互联网、新技术和新时代给全球法律界带来的新挑战。有关的法律争议、困惑,不会因为陈冠希事件的结束而结束,相反应该会成为未来完善法律的契机。

  再次,从社会责任而言,首先要关注媒体的责任。此次艳照事件,香港许多媒体在长达半个多月时间里,将艳照事件作为头版头条新闻,一时间似乎除了艳照事件外,本地区和全世界似乎已经不再有更值得关注的事情。媒体成为这一事件推波助澜的重要因素。这固然折射了香港的新闻自由,同时也再次折射了香港新闻自由被滥用和浪费的事实。

媒体虚无,文化浅薄

  香港的自由可谓举世无双,但媒体的浅薄也可谓举世无双。背后当然是香港本土文化的极度浅薄,而更为深层的原因则是殖民时代留下的后遗症。由于文化的浅薄,香港的新闻自由框架在相当程度上被滥用了。

  当然,有什么样的读者就有什么样的报纸,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永远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问题,但香港媒体折射的浅薄文化,在陈冠希事件中再次得到集中的反映。

  笔者11年前初到香港工作时,曾有一个评价:“香港既是奇迹,也是怪胎。”所谓“奇迹”,是指香港的经济水平、法治、自由、和公民社会等元素;而所谓的“怪胎”则指香港本土文化的浅薄。前者基本上属于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基础设施,而后者则属于人文素养等精神层面的软件要素。香港本土文化的浅薄来源于殖民时代的后遗症,但在回归十一年后,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不得不令人唏嘘。

  由于互联网的发达,陈冠希事件已经开始影响到中国大陆等周边地区。对香港来说,需要反思的是,随着周围地区的崛起,香港到底还有哪些可供持续发展的要素?香港到底以什么来影响周围地区。当然,可以肯定的是,香港应该以其法治、自由和公民社会的理性、多元与成熟来影响中国大陆,不应该继续向大陆和世界炫耀其文化沙漠的浅薄和虚无。

•作者为凤凰卫视评论员



谁是陈冠希事件的受害者(2008-02-25)
● 苏亚华  


  陈冠希事件从香港引爆,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到全社会,闹得沸沸扬扬已有时日,随着陈冠希回到香港“交代事件”,这起光怪陆离的“娱乐圈丑闻”似乎要落下帷幕,草草收场了。

  但是,这起事件仅仅是一则司空见惯的娱乐圈丑闻吗?它对公众、社会和舆论界的影响,对于人们的道德准则、生活观念的冲击,也会就此烟消云散吗?显然不会。这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比普通的八卦新闻要大得多。

陈冠希的道德与行为责任

  陈冠希记者会所发表的声明,我认为是在逃避其道德上的和行为上的责任。首先,在道德上,陈冠希表示,向所有人所“受到的伤害”道歉,可是他并没有勇气承担他在这个伤害中的责任,他认为伤害的造成是因为有人非法窃取了照片,他仅是表示“非常遗憾”。这种逃避责任的说法,确实令人非常遗憾。

  陈冠希为曾经交往过的女性拍下照片,在结束关系后还在电脑中贮存那些照片,做什么用?这点陈先生并未交代和检讨。

  明知这些“作品”万一失落会有什么后果,却仍未予删除,最终导致照片流出,难道陈冠希本人就不必负道德上的责任吗?

  当然,窃取和传播的人犯的是刑事罪,罪加一等,是无庸质疑的。

  其次,在行为上,不管当事的女艺人拍照时是否自愿,但相信没有一位愿意让房中照片流传出去。陈冠希至少也负有保护照片隐私之责。窃取和传播照片的人固然有罪,这方面警方正在追查,陈冠希应该反省的是自己在这当中应该负什么责任。

谁才是无辜的受害者

  陈冠希事件发生后,不仅在娱乐圈,而且在全社会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同时也伤害了许多人。有人说陈冠希是受害者,有人说女艺人,尤其是未婚女艺人是受害者,也有人说是社会公众……  可以说,所有这些人都是受害者,但是,谁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呢?不是陈本人,也不是女艺人,而是社会公众!

  陈本人不用说了,从上述的责任来看,即使受害也部分是咎由自取。而照片的主角女艺人,在拍照的当时就应该明白这些照片如果流传出去的话会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她们在可以预见到风险的情况下,仍把信任票投给陈冠希,只能说她们看错了人,似乎也不是特别的无辜。

  事实上,真正无辜的受害者是公众。社会公众没有参与任何照片的制作,却承受了一次道德和观念上的破坏和冲击。

事件对社会的危害

  不雅照片在网上流传,无疑对青少年和儿童造成了心灵上的侵害,而且他们平日所崇拜的偶像,一夜之间变成了AV女郎,也严重伤害了青少年的感情。对于整个公众社会而言,这种所谓“私密”的照片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更是对社会道德的一个挑战,结果是动摇了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为准绳和道德思想观念。

  有人认为,陈冠希与女艺人拍摄不雅照片,属于个人行为,并没有错。就连陈本人在记者会上也理直气壮地宣称,照片是在“很隐私的情况下”拍摄的。似乎这种行为不干涉他人的生活,因而对社会也无害。这种观点是不对的。

  拍摄虽然是当事人私自的行为,但是在电脑里保存这种照片就难免有泄露的可能,明知有此风险却仍然去做,就是置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而不顾。

  事件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在于冲击和压低社会道德常态的准线。人类社会生活要趋于高尚,除了法律的制约外,还需要社会道德标准的约束。

  社会道德标准不仅约束人们的公开的行为,也约束人们私下的行为。对于社会道德标准,一般民众是不会特别去研究、学习,大多数的百姓只是从社会所认可的道德常态去了解个人行为的尺度。  陈冠希事件的要害,在于把某些私密的行为变成可能被公示的不雅图片,并导致其散布于社会,从而使原来不属于常态的行为被许多人认为是常态,因此降低了社会道德常态的水平。这是对公众社会的一种危害。

·作者是早报电子版网络编辑


淫照风波的数码警号(2008-02-20)

● 黄志豪

  淫照事件,很多人从娱乐和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但是更应该重视的,是这次事件里头数码影像科技所扮演的角色:事件真正的重点,应该是数码照相机和互联网!

  如果不是数码照相机……

  陈冠希要忙着换胶卷,不可能有一千多张照片;

  料陈冠希没有拿去冲洗店的勇气,或许甚至没有照相的念头;

  女方可能不会答应照相,因为数码相机的液晶显示,在自拍当时是促进气氛的“情趣用品”。

  如果不是互联网……

  印刷的报章杂志可能报道的程度有限,公众不可能接触到那么详尽的照片;

  复制照片不可能那么容易,一个“copy”,“save as”就能达成;

  没有e-mail、没有网上论坛、没有博客、没有那么大的互动,不可能有“雪球效应”,流毒没那么广。

  将数码照相机和互联网以这两个元素从淫照事件中去除,这次的风波绝对没有那么大的破坏性。如果事情发生再早些,当事人甚至还可能可以用一些手段来息事宁人,因为销毁胶卷和印刷品,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今照片是数码形式,你完全不知道照片储存在谁的电脑里头,被复制了多少张。

  更恐怖的是,这批数码照片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即使短期内停止流传,长期来说,随时都有可能再引起新一波传送的可能性。

  所以说,要探讨的主角不是陈冠希和他的女伴们,而是数码科技在这次事件的角色。要教孩子的不是该不该搞自拍,而是一台小小的数码照相机能够造成的破坏有多大!

  淫照事件,应该是数码年代一个警号。

•作者是前电视新闻工作者,博客自由撰稿人


淫照:谁是罪魁祸首?(2008-02-22)
● 邱大星

  拜读黄志豪在2月20日在言论版发表的《淫照风波的数码警号》一文,其中观点本人不能苟同。

  如同一场酒后驾车的车祸,当我们追究责任的时候,如果说要是牛车而不是汽车,就不会发生事故,要不是下雨路滑就不会发生事故,所以汽车和老天也应该承担责任,那么我们一定会觉得很荒唐。同样,把淫照风波的责任归结到数码照相机和互联网的观点,也是令人遗憾的。

  “如果不是数码照相机……陈冠希要忙着换胶卷,不可能有一千多张照片,也料他没勇气拿去冲洗”的说法,欠缺说服力。

  一千多张淫照和一张淫照性质是一样的,这就如同在人身上刺一刀和刺一千刀同样是犯罪是一个道理。

  难道普通相机就不会使人犯罪吗?如果说法成立,那在数码照相机发明之前就没有淫照案件发生了,事实并非如此。如同那首流行歌所唱,什么事情“都是月亮惹的祸”。

  社会是在向前发展的,数码科技给人们带来的益处是不胜枚举的。

  笔者的朋友是个摄影爱好者,但以前每次出国旅游都要为带一大堆胶卷而烦恼。曾经有一次到中国的一个未开发的风景区旅游,其美景出乎他的意料,一阵痛快的拍摄之后,发现胶卷用完了,而当地又无胶卷出售,最后只得怅恨而归。等第二次再来时,风景区已被开发,许多景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先进科技带来社会利益无穷

  朋友曾不止一次地提到这件事,总是不无遗憾地说:“当时如果有数码相机,那么许多无法再现的美景就能保留下来了。” 同样,互联网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方便。笔者在上大学时就饱尝因仅有的几本参考资料被人借出而无法查阅的痛苦。现在许多资料可以上网寻找,省时又省力,甚至一些古代善本的资料也可在网上找到。

  而最近中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就是网民首先在网上发起了质疑而使事件真相浮出水面,突出了“公民社会”的力量。评论家秦耕说,群众“获得信息的渠道,有了沟通表达的渠道,使纸老虎显出原形。”

  由此可见,先进的科学技术本身可以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益处。当然它也可以被某些人利用来犯罪,关键问题在于利用它的人。如同一把菜刀,在厨师和杀人犯的手里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

  杀人固然是犯罪,而菜刀何罪之有?所以,黄先生所说“要教孩子的不是该不该搞自拍,而是一台小小的数码照相机能够造成的破坏有多大”,观点是本末倒置的。

  我们应该追究的恰恰是事件的根源——人的道德水准何在?无论是拍摄者、被拍摄者,还是传播者,甚至是观看者,都应该被追究。如果不是有人居心叵测,如果不是有人半推半就,行为暧昧,如果不是有人别有用心,如果不是有人低级趣味,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至少不会闹得满城风雨。

  如同一场酒后驾车的车祸,我们应该得到的教训是什么?不是不要再驾车了,也不是要尽量避开警察的临检,甚至在车祸后如何销毁证据,而是不要再违章驾驶。无论是驾怎样的汽车,无论是晴天雨天,无论是有没有警察临检,都不要再喝酒!
  
•作者在本地从事教育工作



淫照:道德规范之外(2008-02-25)
● 黄志豪  

  淫照事件,卫道之士从道德伦理角度的出发点,是再明白不过的。

  拙作《淫照风波的数码警号》在2月20日言论版发表后,感谢邱大星君22日的回应:《淫照:谁是罪魁祸首》。

  事实上,拙文旨意在探讨科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角色。文中没有将“淫照”的错误归咎于科技,而要提醒大家提高对数码科技在人性层面的认知,并不是如邱君一概而论,有将数码科技列为事件“罪魁祸首”之意。

  笔者出生于X世代末,拥有第一代无需附加号码的hotmail户头,也活跃于时下的facebook;体验过暗房冲洗黑白照片的成就感,也感叹掌握photoshop后能提供的便利;经历过乡村生活的跳飞机的童玩,也沉迷过电玩的网络游戏。

  网络上无奇不有,淫照事件只是年轻人茶余饭后的话题。科技日新月异,高清晰度的数码照相机只是手机的其中一个功能。照相,现在比看相片还要简单。

  笔者同Y世代年轻人沟通频密,很熟悉年轻人“见怪不怪”的心态。要教导正确价值观,首先要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

  邱君若有浏览用户上传影像的第二代互联网网站,见到年轻人群殴,派对上喝醉露丑态,地铁巴士上偷拍,和男女楼梯间暧昧行为,必会同意,教导年轻人(和我们自己)对数码影像技术的认知,和自我保护意识,是必需的。

  笔者育有一名孩子,年仅3岁就已经懂得操作数码相机。很庆幸孩子现在不懂什么是淫照风波,但是提醒自己必须准备教育孩子对数码技术的警觉。

  因为,谁也不能担保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

·作者是前电视新闻工作者博客自由撰稿人


从“淫照”说开去(2008-02-25)
● 高极登


  虚拟电子空间真是日日都有戏看,继蔡细历事件后,又爆出陈冠希淫照风波,无独有偶,前不久,一名马航副机师和一名新航机长,分别因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儿童色情等不良内容,遭澳大利亚海关检举并告上阿德莱德法庭,各罚5000澳元和1万2000澳元。

  陈冠希曾主演过一部片名《A1头条》的片子,说的是记者的故事。如今,自己的故事成了A1头条,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淫照风波成为汉字圈新旧媒体争相报道的A1头条。

  借助新媒体的威力,整个事件一下子传开来,陈冠希、钟欣桐一下子当红了起来,本来不认识他们的人现在都知道有个陈冠希、有个钟欣桐。光碟租赁店的老板娘告诉我,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主演的片子非常红火,很多人租看。

  据报道,粗枝大叶的陈冠希是在多次修理电脑时,失窃了照片资料,也有一个说法是有心人利用黑客,侵入他的电脑窃走了齐全的资料。淫照主角都是受害者,幕后黑手至今逍遥法外,可见来者不善,确是有备而来,他懂得匿名隐藏身份,不只是为了好玩,把照片弄上网这么简单。

  这个事件暴露了资料储存的疑难,如果你是个名人,如果你电脑中有机密资料,电脑坏了,拿去修理的确是件令人忐忑不安的事,维修员良莠不齐,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一般大型电脑公司会告诫维修员,不得阅读抄取客户的资料,但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谁保证得了。另一方面,你的敌手可能收买了维修员,要他盗取资料。

  笔者认为,重要资料最好是存在外置硬盘里头,甚至备份到光碟里头。多作备份是有必要的,硬盘也会坏,拿去修理或修复里头的资讯也是一件很不安全的事,机密资料可能外泄,有时候宁可销毁丢弃算了。

  另一个方法是加密(encryption),让他人盗得资料也打不开。

  平时电脑关闭不用时,最好也拔开网络接口以防黑客侵入,每个网络户头都有一个IP位址,黑客随时得以侵入,哪怕电脑已经关上。

钱可存银行但数据不宜寄存  现下很多人拥有具储存功能的掌上器材,SD卡上存了很多资料,小巧的掌上器材容易丢失,落入他人手理,隐私就会外泄,最糟就是让人弄上网。

  这间中涉及司法问题,你的不法行为可能遭检举,与此同时,传输不良资讯的网民也可能受法律制裁。

  电脑、手机、PDA等是非常个人化的器材,有人甚至随身带着走,上述那两名副机师和机长就惹上万万想不到的麻烦。这间中涉及灰色地带,有人认为海关人员无权检查电脑内容,也有人认为各国法律不同,权限也不同,按理若海关人员能检查所有的行李及携带的书报、光碟内容,逻辑上他们也有权力检查电脑硬盘。

  资讯科技发展进入移动通讯时代,估计数据寄存服务(data banking)会出现。和朋友谈起,很多人对这类服务有所保留,尤其是将业务外包给第三世界国家的服务商,信用卡公司因外包资料外泄的事时有所闻,因此一般人不会信任寄存服务。

  我曾问朋友,为什么你可以把钱存在银行,却不肯把数据放在寄存商那儿?他们认为这是两码子事,钱和数据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钱被盗取银行会赔偿,数据被删除或是复制盗取,个中损失不是金钱所能衡量的。

  当然,不少人有隐情,他们所拥有的可能是违法资讯,一旦遭追查无所遁形。笔者则认为形正影直,行事光明磊落,何惧之有?

(作者是《联合早报》新闻编辑)



欲照风波与话语暴力  
(2008-03-01)
● 徐学群


  中国内地有个现象,就是举凡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在真相未明之前,线民或媒体总是一窝峰地涌上来,根据自身的判断,得出结论,或批评、或谴责。这种现象被大陆的一些社会工作者称之为“话语暴力”。

  话语暴力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在大陆,其主要的原因是资讯不透明,司法不公,人们对机构能不能公正的审判失去了信心。想不到在司法公正、资讯透明度处在世界前列的香港,也照样发生话语暴力。欲照风波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编者按:“欲照”也被称为“艳照”或“淫照”。“欲照”是香港普遍的说法,谐音“玉照”以示反讽。)

  欲照风波涉及名人,引发巨大的社会喧哗是当然的事。问题是,两个人情到浓时,拍一些彼此两情相悦的亲密照,到底有没有错?这些日子来,许多有识之士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评论,相当多人的看法都认为这并不是错。相信大多数的成人读者也接受这类的观点。

  尽管如此,观看的人在满足自己的偷窥欲之余,还在破口大骂人家拍照的不道德。试问,这不是话语暴力是什么?

公众大谈接不接受道歉

  陈冠希退出娱乐圈,绝不让人意外,人人都已料到。他的主动退出,是他负起责任的一种方式:发生这种事,他以后在圈子里大概是没有得混了。所以他的退出是象徵意义大过实际意义。

  陈在记者会上要大家汲取教训,问题是,这个教训是什么?不要拍欲照吗?既然这不是错,为什么要汲取?看到这里,恐怕人人都明白了,他没有主动刻意地散播这些照片,这个教训最多是要小心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问题也是:人人都有不小心的时候,为什么他这一次的不小心就应赔上终身的前途和影响一大批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陈的道歉很有问题。他向家人道歉,向事主道歉,是因为他的不小心,给他/她们带来了巨大的生活滋扰,有的可能会影响一生。然而,向公众道歉,就不应该了。公众并未经他的许可,就争先恐后去看他的私人照,明显是不道德的行为,公众应该向他道歉才是。他应该对那些看过欲照的公众(包括我本人)破口大骂才是。所以,这个道歉的逻辑全反了。

  更加过分的是,记者会后,在网上讨论区内看到许多人说接受(其中一名被拍女星)阿娇的道歉,不接受陈的道歉等等,不禁让人有些啼笑皆非。试问,有错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谈接受不接受人家的道歉?无奈这种声音,在公众的话语暴力之下,早已显得微不足道了。

·作者在香港大学从事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