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

虐待女佣课题




站长的话
(2008-07-10)


  近日,不断有虐佣案被揭发,难免给人一个印象,虐佣者何其多!而虐佣手段也无奇不有,不可思议。但最值得关注的,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为什么这些人要虐佣?虐佣者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基于什么原因?实际情况显然是复杂的,无法一概而论,但不把女佣当人看待,肯定是一种病态心理。令人忧虑的是,被揭发的个案接连不断,没有被揭发的又不知有多少?  事情往往有两面性,女佣当中看来也不乏“刁佣”,懂得使用各种伎俩折腾雇主,甚至还诬告雇主虐待。碰上如此刁佣的雇主,往往也只能自叹倒霉。



值得关注的虐佣事件
(2008-07-10)


  动粗羞辱女佣,并放狗咬她,让女佣身上留下多处淤伤和16个齿印,一名中年妇女雇主虐佣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0个月。  另一起案件中,女雇主对女佣工作不满意,拧了她的眼皮两下,用红黑色的粗头笔涂画她的脸,女佣逃出去报警。44岁的女雇主在三项虐佣罪名下,被判入狱三星期和罚款1500元。 
 
  前不久,一名工程师和他的妻子,因踢女佣臀部、捏她的胸部和抓她的头撞地板等行为,分别被判入狱四周和六周。

  以上三个案例,是最近两个月内被提上法庭的虐佣案。这是指经过审讯,已经下判的案例。目前仍在审讯中的,还有女雇主被指用热水灌女佣、淋女佣,男雇主对女佣拳打脚踩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件。

  雇请女佣保姆帮忙家务,目前在新加坡相当普遍,据估计六个家庭中便有一家请得起女佣。应当指出的是,大部分情况都是宾主融洽,雇佣双方都能够相安无事。但是一如上述的案件发生,尽管是属于极少数,却仍然会令人深感不安。

  发人深省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严厉的惩罚面前,还是有雇主会以身试法?再者,涉案的雇主大都是受过相当教育的中产阶级,他们为什么这么容易便对雇请来的家务助手动气,甚至粗暴地对她们造成伤害?还是说,在关闭的家门里面虐佣,就以为不会被人发现?

  本地条规其实是很严厉的,因此,相信绝大多数的雇主都知道虐佣的法律后果而知所克制。根据统计虐待女佣案例已经从1997年的157宗,下降到去年的68宗。不过有关人士也指出,判刑案例的减少,不等于整个问题的减轻。随着资讯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女佣——尽管她们来自穷乡僻壤,尽管她们是第一次到新加坡来打工,都会懂得在受虐待时寻求投诉的渠道。

  最近媒体访问大使馆和提供支援服务的社工组织,也得出结论:打电话求援的女佣数目与谈话的时间都有所增加。当然,不是所有的投诉都与肉体的虐待有关。据了解,约一半的投诉是指雇主拖欠薪水,有的投诉是指被逼做不安全的工作,或遭受辱骂。许多雇主或许并未意识到,骂女佣“笨蛋”、“白痴”等侮辱性的言语或行为,严重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

  也有社会服务团体指出,目前新加坡并不像香港或台湾那样,立法规定须让女佣定期放假。如果新加坡也有这样的规定,女佣将有更多接触外界的渠道,雇主虐佣被揭发的机会也将增加。

  虐佣的雇主尽管是一小撮“害群之马”,对于新加坡的形象与声誉却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政府在1998年修订了《刑事法典》,雇主虐佣所受处罚是一般伤人罪的1.5倍,旨在借此产生吓阻的作用。然而,雇主与女佣相处的问题,是远远超出法律之外的人际问题。

  其实如果雇主聘请到骄惰放纵、行为不检、甚或涉入非法活动的女佣,或者被居心不良的女佣诬告,也将同样是困扰重重,精神饱受煎熬的。不过我们应理解到,任何事物总像银币的两面,当新加坡人享有聘人助理家务之便时,也必须防范受雇者之中也有“害群之马”。

  女佣请得好不好,除了要靠“运气”之外,这里也应该牵涉了人际关系的处理。在本报的新闻采访和交流站来信当中,不少人反映了善待女佣所得到的温馨感情回报。这说明了,如果雇主走到了把佣人当作“奴隶”、“出气筒”的这一步,他们事前必定严重欠缺了待人处世的道德反省,折射出一种关起门就可以做坏事的阴暗心理。所有这些虐佣者一旦被揭发和定罪,都应予以重惩,以儆效尤。



应加重刑罚以杜绝虐佣事件
(2008-07-12)

● 蔡再丰

  日前翻开报纸一看,不觉怒火中烧,又是一宗欺负弱女,虐待佣人的新闻。

  据报道,40岁的女主人育有2男1女,还在组屋的天台养了7条小狗。而女佣就睡在天台旁狗窝的旁边。(我很惊奇:政府组屋怎能养7条狗?)

  女佣除了照顾初生女婴,还要带分别念小三和小五的儿子上学,并照顾那7条小狗的生活。

  女佣工作了18个月后,女雇主不满女佣的工作表现,以强灌女佣喝热水和用热水淋颈和背部来处罚她。然后,在合约届满时,提前买机票把女佣送回家乡。更惊人的是,女佣的18个月工资4000多元,竟然被女雇主扣下未付。(事件详情仍待警方深入调查)。

  我国是发达国家,又朝优雅社会目标迈进。教育普及,国民富有,政府清廉,城市清洁,在样样争取荣誉的时刻,国人虐佣事件却一再发生,这是为何?

  说穿了,皆因刑罚太轻,对虐佣犯人起不了阻吓作用。

  上个月,美国有个虐佣妇人,把两名女佣囚禁在家做苦工,每天工作16个小时。后来,其中一名印尼女佣侥幸脱逃,虐佣囚禁事件才得以曝光。被警方拘捕的是一名51岁妇人。

  请看看美国法庭在去年底是如何对虐待女佣的雇主判刑吧:上述涉案的女雇主判监11年,老男雇主尚待调查后再判刑罚。最重要的是:雇主的价值250万美元的豪宅“充公没收”。真是大快人心的判决。

  针对喜欢虐待女佣的国人,执法当局绝对不能手软。若不加重刑罚,何以杜绝虐佣事件?

  其实,虐待女佣和大耳窿扰乱,是岛国社会的两颗毒瘤,毒瘤不除,何能安睡?



雇主女佣谁对谁错?
(2008-07-10)
● 沈裕尼


  7月4日,《联合早报》报道了三则有关女佣的新闻:一、非礼、放狗咬、动粗,妇女虐佣监20月;二、持刀恐吓雇主姐姐,女佣坐牢两个月;三、大学毕业缅甸女佣三楼摔死。7月1日,《联合早报》另一则有关女佣新闻:女佣不堪虐待,以枕头捂死老妇。

  7月1日报道的那则命案,如果雇主有认真看待女佣在工作后的第三天数次向他们投诉被虐待一事,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但雇主没有把女佣的投诉放在心上,导致悲剧的发生。

  大学毕业缅甸女佣摔死,是一起不幸的事故,死者显然是吃了劳务中介的亏,因为她曾透露,来新加坡是要找一份文员的工作,而不是做女佣。女子遇人不淑,客死他乡,让人不胜唏嘘。

  持刀恐吓雇主姐姐的女佣,在下午1时突然被告知其工作准证已被取消,雇主已买好机票要送她回印尼。她因为在柜橱拿出了一些东西,引起雇主姐姐的疑心要检查,突然变得凶暴,拿出一把菜刀挥舞大喊要杀她,并说杀了她后要从窗口跳下自杀。女佣的反弹这么大,可见这突如其来的被解雇通知,对她的心理打击有多大。

  这名女佣很可能刚把欠了女佣代理的债务还清,正高兴每月能把微薄的工资如数寄回家帮补家用,被雇主解雇送回国,等于什么都完了,她的失常举动不难被理解。

  我想起多年前姑姑雇用的女佣,这名女佣工作得很不愉快,她也觉察到姑姑不满意她的工作表现,向姑姑摊牌,要求姑姑辞退她,让她换雇主。但姑姑决定把她送回国。

  雇主在最后一刻才通知女佣其工作准证已取消并立即送回国,是担心女佣一旦知道自己要被送回去,可能会搞破坏或趁机把雇主家值钱的东西藏起来带走,所以隐瞒到最后一刻。雇主的这种做法,基本上是得到女佣代理的提醒与支持的,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只好牺牲女佣的“权益”。

  雇主与女佣之间的摩擦,很难说绝对是谁对谁错,但作为强势一方的雇主,应该主动向女佣表示友善,以安抚初到异乡,内心还忐忑不安的女佣,让她们能安心留下来工作,切莫让双方关系恶化,很多悲剧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


女佣竟然诬陷我
(2008-07-10)

● 朱玉华

  最近,雇主与女佣的各种新闻不时见诸报端,是与非,罪与罚,法与理,自有法律公断,公道也自在人心。

  首先,我想女佣作为一种职业,自当与别种职业一样,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但是,女佣问题复杂多端,并不能一概而论。

  最近,发生在我的女佣身上的事,就让我感慨有之,既感到很苦恼,也觉得很委屈。

  事缘我请的菲律宾女佣到家不足两个半月,便不辞而别,跑到一处叫做HOME的地方(据说是公益慈善机构),而她所声称的理由竟然是我家不给她吃饭,还得搬重物。呜呼,真是莫须有的罪名!我没有办法,只得向人力部澄清。

  这个女佣一方面拒绝转换雇主,一方面又拒绝继续做工,一心只要回家。而为了达到此目的,竟不惜满口谎言,诬陷雇主。

  我想问:没有人强迫谁做女佣工作吧!她选择了,来了,现在又想一走了之,不想承担责任(更不愿偿还雇主的钱),居心何在?雇主还要买一张机票恭送女佣回国。

  我想问:HOME作为慈善机构,救助弱势群体,本是善莫大焉,可是,不分青红皂白,好坏不辨,又何善之有?大家只关注女佣的利益,那雇主的利益呢?

  我想问:对这种事件,我们的人力部又有什么对策?还是雇主只能自认倒霉了事?

  从5月至今,事情还是没有结果。为了配合当局的调查,一而再,再而三,抛下手上工作,跑到人力部,冷气房里一冻就是几个小时,面对严肃与冗长的问话。

  唉,新加坡是不是将成为女佣的天堂,雇主的地狱?

  人微言轻,发发牢骚作为一种宣泄吧。



感谢女佣
(2008-07-10)
● 黄翀


  我到新加坡求学两年来,不时有听说虐待女佣的事。7月4日,《联合早报》就有“夫妇联手虐佣,双双罪成入狱”的报道。听爷爷讲,前两年,《联合早报》还披露过一起雇主因丢失一条香蕉而殴打女佣的事,真是不可思议。

  我住在二姑家。因为两个表妹幼小,而姑姑、姑丈都有工作,所以,也请了一位女佣打理家务,照顾表妹。安娣工作近两年了,她在我家,被视同家庭成员一般。用餐时,常和全家同桌;我们吃什么,她也吃什么。睡觉时,她和表妹同房,拥有个人床铺;每天一般都有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偶有外出用餐、游玩,也从来没把安娣一人留在家里。家中的零食、水果,安娣也随时可以食用。

  去年假期,大姑邀请我们回中国探亲,家境虽不宽裕的二姑,也不惜往返机票,让安娣一同回国。是时,恰逢安娣生日,我们也在中国为她庆生。在中国近月间,多次在酒店聚会,或去游览风景胜地,也都带她同往,替她拍照留念。平时,如果两位表妹有对安娣不礼貌的地方,姑姑、姑丈,也会毫不留情地责备自己的女儿,甚至要她们向安娣道歉。

  我感觉到,安娣在我家工作似乎也很开心,经常也会同两位表妹嬉耍,脸上总挂着笑容,不时还会听到她的歌声。我想,女佣的心境如何,应该是雇主态度的一面镜子。如果雇主不给女佣一个和谐的氛围,她怎能尽心去照顾这个家呢?

  人都是父母生的,女佣也是人,也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更何况她们是背井离乡来这里谋生,更需要人们的体贴和关怀。



请人力部关注女佣问题
(2008-07-16)


● 俞黛云

  《联合早报·交流站》最近又出现关于女佣问题的讨论。我本身确实也面对女佣问题,甚感头痛。我曾雇用一菲佣,一做十多年,从一个20岁少女到30多岁的女人,她妈妈叫她回去团聚和出嫁,所以我们在依依不舍的情况下让她回乡,终于在一年后她嫁了人,而我再也难请到如意的女佣。

  如今,人力部很多的规定保护女佣,加上她们家乡代理人或周围有经验的女佣传给她们“自卫术”,学会不满意或不爽就闹着要回代理处,或自己要求换雇主,我们雇主还没想到要把她们换掉,她们却先把我们换掉。

  有些女佣还会写写日记,动不动说雇主责骂她们。但如果女佣做错事,难道也不能骂吗?难道女佣都不会做错事吗?

  女佣做得好,雇主还嫌三嫌四,不好好相待,那当然是雇主不对,但现在的女佣几乎比雇主还大。

  女佣问题真是写三天也写不完,请求有关当局多关注这些问题,公平对待雇主和女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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