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星期日

器官买卖课题



站长的话
(2008-07-16)


  本报日前报道,媒体调查显示,56%受访者不支持器官移植买卖合法化,另外40%支持,双方都持相当强烈的意见。多数人反对也许是意料中事,四成的人赞成,却说明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非一成不变。因此,卫生部长许文远在发表个人的看法时也并未完全否定合法化的可能性。

  但是,在短期内,合法化不可能的信息却是很明确的。问题的确是太复杂了,由于道德等因素,人们也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有完全的共识。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保存讨论的空间。



反对肾脏买卖
(2008-07-16)


● 赖玉贞

  “如何解决移植肾脏短缺的问题?”在《交流站》看到这样的标题,让我震惊。真想不到现在已有人这么看待一个活人的价值。若说我国的肾脏供应严重短缺,其实应该庆幸。假如我国是个有大量肾脏供应的国家,那才是糟糕的问题。自愿者的捐献是不可能赶上需求的,这里头牵涉多种因素,因而供需永远“紧张”。

  还有,作者似乎认为有偿捐献肾脏是可行的事,简直就把肾脏当成商品来看待。并且还建议设立一个合法的管道让求医心切及富裕的病患,在本地以高价优先获得肾脏移植,又认为只要付出可观的利益给捐献(卖肾?)者,肾脏供应量便会大增。若事实正如他所预计,那我想会为了钱而卖肾的人,将会是一些急需钱的贫弱者及误入歧途者,假如因此而解决了供应问题,恐怕同时也会制造出更为惨痛的社会问题。君不见,许多非法卖肾者,都因迫于无奈才走上卖肾求存之途。若新加坡也落得如此境地,那我们的社会将会恶质化。

  个人以为,我们的社会已在尽力协助肾病患者,而所做的一切也合乎人性。那些有钱的病患,有他们自已的解决途径,没有人管得了。至于穷困的病患,除了积极求医,即使有“大量”的肾脏供应,他们也不会有钱买,因他们大都是接受津贴的洗肾者。而作者的一番建议,受惠者非但不会是更多的一般病患,却反而是在无形中践踏了弱者,去成全富者。

  再说,相信有一些的肾病患者,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上,更何况移植肾脏也不一定就没有后遗症。应鼓励的是呼吁人们在死后,捐出身体的器官,以及遵循可行的“防范胜于治疗”。

  至少,时至今日,我并不认为可以用如此商业化的操作方式去解决人体器官供应问题。清醒是可贵的,过度清醒是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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