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

器官能否交易仍然矛盾尖锐(2008-08-07)




器官能否交易仍然矛盾尖锐
(2008-08-07)


  器官交易是否应合法化,显然是个巨大的两难矛盾。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数目永远超过可供移植的器官,但几乎所有国家都明文禁止买卖人体器官。而据悉,在绝无仅有的器官交易合法化国家伊朗,由政府控制器官买卖价钱,还是出现了贿赂情况,人们会把器官卖给出价较高的一方。

  诚然,站在一般宗教信仰与道德立场来看,人体器官只能由施者捐献给患病的人,不该成为商品。任何涉及器官“交易”、“买卖”的行为,都是不能允同的。


  不过,现在面对这个两难矛盾的是新加坡。本地情况是,靠捐献(即遗体捐献和活体捐献两方面)获得可供移植的器官,仍然有欠理想。以肾脏移植手术来说,患上肾衰竭的病人每每要等上九年的时间,才能找到配对的器官。目前,肾脏的捐献仅可满足50%病患的需求,意味着有一半病人在绝望中度过余生。


  针对这个问题,卫生部长许文远上月中在国会中提出,虽然器官买卖合法化不会在短期内实施,但如果可以找到可行方法,避免出现黑市器官买卖、穷人被剥削的情况,器官买卖合法化“并不是全不可能”。许文远提出的看法是探讨性的,他也强调我国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政策,确保器官捐献者的利益获得保障,成为第一个全面照顾器官捐献者的国家。


  这个课题引起社会热烈讨论,本报“交流站”上,赞同与反对的意见都有,形成对照。


  国内外医学界对此的反应也相当强烈。据了解,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器官移植学会”上月底曾致函卫生部长许文远,重申该学会与世界卫生组织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器官交易。而新加坡医药协会会长黄长彦医生,则在最新一期的协会通讯刊物发表文章,以个人名义反对器官交易合法化,并提出了一系列的疑问。


  黄医生在文中透露,医药协会理事会的16名委员,上月中通过电邮进行两个星期的激烈讨论之后,四分之三的委员投赞成票,因此医协公开表明反对器官交易。


  当然,这个问题是复杂的,而对于新加坡,目前的焦点也的确在于:如何在符合普世道德观,在不抵触《人体器官移植法令》的情形下,扩大可供移植器官的来源。


  本月1日,许文远在“美国医学会杂志—国立大学医学中心”医疗大会致词时指出,即使器官交易的辩论引起了两极化的反应,但国人其实已经对四个基本原则表示认同,其中一个共识,是国人同意自愿器官捐献者和遗体捐献者的家属应该获得有意义的补助。


  许文远提出了“补还”(reimbursement)一词,以取代之前的“报偿”(compensation),这个观点得到政府国会卫生委员会主席哈莉玛的赞同。事实上,世卫指导原则也表示,器官捐献者可获得合理的补偿,但只包括:移植手术的费用,以及补偿捐献者休养期间的收入损失。


  然而,也正如哈莉玛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承担器官捐献者的医疗照顾、治疗、身体检查等费用,固然是正确的做法,但归根结底我们的问题应是:既然西班牙和挪威在没有金钱报偿的情况下能有很高的活体器官移植率,“我们为何做不到?”

  哈莉玛和本地的专家学者都指出,在西班牙和挪威,捐出器官救人活命,已普遍公认为一种崇高的美德。而另一情形是,这两国人民也比较懂得照顾本身的健康,所以“可供移植的器官”也较多。与之相比,本地每三个愿意捐赠肾脏的亲人中,就有一名因为健康问题被拒绝。


  无可疑问,器官移植并不单纯是个交易应否合法化的问题,除了政府的立法与政策,这里同时牵涉了国家的人文素养和卫生保健,值得我们想方设法去进一步提升,器官移植的两难矛盾才得以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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